我国财政部2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中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省即将实施的离岛旅客免税政策的面世,意味着公民退税已在我国出现,这不但有利于刺激国内消费,而且有效激活旅游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它填补了公民退税的制度空白,开创了公民退税的先河。
以现有国情和税收制度安排,笔者觉得,不妨以海南省即将推行的这项制度为契机,全面开启我国公民退税新时代。一方面,公民退税有良好的民意基础。早在2009年12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北京益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国31个省、区、市245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76.4%的人赞同年终时国家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退税政策。倘若国家实施这项公共政策,不仅能弥补现行个税制度的种种缺陷,更为重要的是,也能为最终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税制,夯实基础。
公民退税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司空见惯。退税不但可以有效地对教育、医疗和残疾进行补贴,而且也利于有效鼓励创业和引导消费。因此,给公民退税,往往是国外政府遇到麻烦时首先想到的“处方”。比如,在发生次贷危机之后,美国参众两院马上就通过向可调整毛收入7.5万美元以下的个人提供600美元退税,夫妇两人年收入在15万美元以下可获得1200美元,每位儿童获得300美元。低收入人群,包括依靠社会福利的退休人士和不交收入税的伤残老兵,将收到300美元的退税。在个税公民退税上,像法国、英国和德国的民众,凡符合现法定的税收抵免、减免政策诸如抚养孩子、勤劳所得、婚姻变故以及托儿费、收养孩子费用、高教奖学、终身学习、老年与残疾、个人退休储蓄抵免和外国税收的情形时,就可以收到政府的退税支票。
我国有雄厚的国家财力作为全民退税的坚强后盾。从国家财力的状况来讲,财政收入已经保持了多年的高速增长。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5年财政收入又突破3万亿元;2010年财政收入高达8.3万亿元;另外,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再加上我国外汇储备已居世界第一位,达2.4万亿美元。
在这种给力财政和世界各国公民退税渐成一种潮流的背景下,国家完全有实力让利于民,全面开启公民退税新时代。具体讲,我们不妨以个税为突破口,借鉴国外做法,全面实施退税政策;还有,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间接缴纳的税,以年度为单位,直接返还给农民,以彻底实现农村农业的“零税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