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闹分手,男子一气之下将媒人家种植的棉花拦腰砍断。造成受害人损失8千余元。近日,该泄愤男子王某被金乡县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全额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金乡居民王某,三年前,托邻居李某帮忙找对象,给了女方1万元的彩礼。因该女子没户口,两人一直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三年内一直保持同居关系。三年间,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2010年初,女子与王某分手,从此与其断了联系。王某找媒人李某从中多次说和无果,认为李某在中间没起好作用,让李某退还其1万元的彩礼钱。李某以“此事与我无关”为由拒绝了他。王某怀恨在心。
2010年7月9日凌晨,王某用镰刀在李某的五亩棉花地里疯狂砍伐。一米多高的棉花被拦腰砍断。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8千余元。事发当天,王某被当地警方拘留。两个月后,王某被检察院指控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向金乡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为泄愤报复,故意毁坏他人种植的棉花,给受害者造成8千余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应当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受害人8千余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