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海南记者王赵洵) 2月1日起在海南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提出,“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海南投资设立旅行社,支持境内外大型旅行社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外省市旅行社可以组织当地旅游团队直接到海南进行旅游活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为外省市旅行社及其组织的旅游团队提供便利。”此举对于以地接为主的海南旅行社业界而言,意味着什么?
无序运营困局将打破
“普遍小、散、弱、差,缺乏有明显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低级粗放,缺少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海南旅行社业,政府也想通过出台旅游法规来破解困局。”海南省旅游委副主任吴坤雄坦言。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会长房新海说,按照以往的规定,外省市旅行社在当地组团后,办理好组团协议书和委托协议书后,多由海南省内的旅行社组织在海南岛旅游。新《规定》将为外省市旅行社来海南开展旅游业务提供极大便利,将推动海南旅游业发展壮大。同时,也将促使岛内旅行社重新洗牌。为了更好地赢得市场,一方面岛内优秀旅行社会加强服务,提高游客满意度,走强强联合之路。另一方面,一些小旅行社可能会被进驻海南的大旅行社收购,变为其在海南的分支机构,通过大社先进的管理模式对其进行优化,这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
吸引国内外大旅行社进驻
“此举必定会刺激、引导海南优质旅行社走合作、重组的良性循环之路,对于旅行社品牌形象的保护、提升游客满意度具有积极意义。”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王健生分析,此政策将会吸引国内外的大旅行社来海南开展业务,会带来高端客源,完善海南客源结构。同时,这些大社会充分运用他们对市场的整合能力,设计更多符合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专项旅游产品,在旅行社的管理经营模式上也将带来更多的经验。
三亚春秋国旅总经理李翠玲介绍说,作为国内首家民营低成本航空公司,春秋航空的发展战略中就有海南。1996年以来,春秋公司在海南先后成立了三亚春秋国旅和海南沪春秋旅行社。依托上海总部和国内外近40家全资旅游公司的网络优势,从2004年开始,每年向海南输送游客均在30万人次左右,近几年更高达45万人次。但早年海南旅游市场有些混乱,出现过“劣币驱赶良币”现象,所以岛外大社进驻海南的并不多。现在政府出台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旅行社发展壮大,非常有必要。
“在旅游消费价格日趋透明的情况下,旅客的出游习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以往需要旅行社把吃、住、行、游、购、娱全部打包好,到现在只需要定‘机票+酒店’,有的甚至在网上自己就能搞定,非常灵活。面对市场新动态,三亚春秋国旅也利用自身优势进行相应的调整,已经建立了航空、旅行社、导游、旅游车专项服务公司,进行四位一体的个性化服务,更好地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李翠玲说。
构建科学合理的垂直分工体系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杨文博说,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旅行社改革、重组和业务创新,完善散客旅游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旅游批发零售体系。培育若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品牌优势突出的大型旅行社集团”,其实质就是引导、鼓励海南旅行社业探索新的垂直分工管理模式。
“如何让垂直分工模式在海南安家落户,推进海南旅行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杨文博说,旅行社垂直分工体系运行的关键因素在于健全的市场机制、高效的旅行代理制和大型旅行社集团的规模效应。其基本特征是:要达到大型旅行社集团实现规模经营,占有绝对市场份额,引领旅游市场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占多数的中小旅行社,作为零售商,从事专业化和特色化服务,成为市场的补充。
杨文博建议,尽快引导组建几家具有规模优势和较大影响力的旅游龙头企业,以引领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体说就是以市场化和企业改革为方向,灵活运用股权参与、战略联盟、契约合作等方式,通过整合旅游价值链上游的采购资源与下游的营销资源,以资产为纽带结成利益联盟,培育若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品牌优势突出的大型旅行社集团,尽快改变海南旅行社小、散、弱、差的局面,实现规模经营、批发经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克服旅行社业目前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