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1日,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建成,将于今年3月中旬完成首轮招标。4月1日起,不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
753个品规入选我省集中采购目录
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已经完成评标细则、参考价制定规则、专家库遴选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的制订,并根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特点、临床用量等,从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遴选出753个价格相对低廉的品规,作为此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通过综合收集整理近三年山东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采购价格和社会药店零售价格、44万余条外省基本药物中标价格,以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基本药物平均采购价格等数据,制定山东省集中采购参考价。
截至目前,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共收到全国31个省市1200余家企业的网上申报。3月中旬,山东首批基本药物中标企业和药品价格将公布。
基本药物全部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
1月4日,山东省政府公布《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
办法规定,今年4月1日起,不采购未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未使用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统一标识的企业供应的基本药物。
办法指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对基本药物采购直接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采购,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合理有效降低采购价格。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原则上一年一次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原则上一年一次。根据基层用药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和包装。每种基本药物采购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并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
对独家生产的基本药物,采取与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进行单独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者定点生产的方式采购,也可集中打包向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含配送);对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以下)或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或者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对基本药物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其他基本药物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