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发现温泉点12处,一些优质温泉资源还没得到开发,温泉水白白流失了。民建厦门市委建议,厦门可申请中国温泉之都,将温泉产业作为厦门先导产业重点培育。
他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市温泉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类型多样、点多面广。对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是不可多得的撬动点之一。
开发温泉应提上日程
据介绍,我市已发现温泉点达12处,温泉水温都在40℃以上,其中杏林湾温泉最高温度达到93℃。这些温泉水富含硅、氟、氡等数十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
民建厦门市委了解到,在2006年以前,仅有海沧区东孚镇汤岸温泉点、同安区汀溪镇坤泽洋温泉点取得温泉矿权,并就地投资兴建温泉项目。湖里区五缘湾温泉点虽取得温泉采矿权,但一直未开发。
2006年以后,市政府主导开展了全市地下热水资源调查来摸清温泉家底,市政府还在集美区杏林湾试点,由相关部门制定杏林湾片区温泉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建设温泉供应站,配套周边的园博湾温泉酒店、杏博湾天沐温泉浴场、骏豪温泉酒店以及新景地温泉酒店等多个项目。
目前,我市还有相当部分优质温泉资源还没得到有效开发,如新店镇东山、新圩镇云头等温泉点,每天还在流失大量的温泉水。
“全面统筹开发温泉资源,应提上议事日程。”民建厦门市委认为。
发展温泉酒店浴场
民建厦门市委了解到,目前,广东、云南、北京、陕西、四川、河北、重庆、海南、广西、贵州、湖南、江西等10多个省市先后将温泉产业作为当地经济的先导型产业进行开发建设,成效显著。
我市温泉储量丰富,可发展观光度假、商务度假、会议度假的温泉产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因此,我市可抓住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发展和温泉产业在厦门刚刚起步的契机,以温泉产业带动厦门旅游休闲、商业地产等行业的全面发展。
他们认为,首先应由政府主导,对温泉点及其周边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出长远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温泉浴场、温泉酒店、温泉休闲养生场所、温泉地产等项目,避免盲目开发。
应该根据各温泉点的资源现状等,制定合理的温泉水开采控制总体规模,合理引导项目用地规模、投资类型等。
在政策上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可以参考重庆温泉产业发展政策,在温泉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土地供应、项目管理、税费征收,金融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温泉资源管理、项目用地调控方面,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同时,还可以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温泉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温泉资源开发的相关工作。
民建厦门市委认为,厦门可以申报“中国温泉之都”,把温泉文章做好,用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眼光,来高位谋划厦门温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