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全国的旅游大省,随着好客山东品牌的唱响,好客山东贺年会和休闲汇两大活动的举办,越来越多的人到山东来旅游,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一线人员也备受关注。导游人员也是好客山东品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加强导游行业管理是山东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山东省旅游局为了更好地加强导游行业的发展,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保障导游工作健康发展。
完善导游职业准入机制
实行分类考试制度。据悉,目前导游资格的获取渠道只有一种,即统一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由于导游队伍由带团导游和景区导游两部分构成,加上旅游业大发展对专家型导游的需要,单一的考录方式暴露出许多缺陷。山东省旅游局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张明池介绍说,下一步对不同类型导游将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即在全面鼓励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同时,对景区导游、特聘导游实行不同的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改革现行导游资格的考录办法。现行导游资格证的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和形式偏重于理论和知识方面,而对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调控制能力及与游客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有所欠缺,一年一次的考试也有些僵化。从3月7日召开的山东省旅游人事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导游资格考试将借鉴汽车驾驶执照的考领方式,机考与现场考试相结合,上下半年各考一次,通过机考后方可参加现场考试。机考时,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作答,电脑当场给分;现场考试时,考生从模拟数据库中随机抽选景区,根据模拟场景进行讲解。将来,还要将疑难问题或特殊情况制作成三维效果模拟视频,由考生找出问题并现场提出处理办法。
推行见习导游制度。新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要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有不少于半年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申领见习导游证,山东省内通用。见习期内带团由旅行社及本人向导服中心或相关机构报告情况,见习期满由导游管理机构和旅行社对其带团能力、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合格者换发正式导游证,不合格者劝退。不经过见习,不得申领正式导游证。
健全导游职业退出机制
目前,导游队伍"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形象。今后,将按照严格标准、加强管理、提升素质的要求,健全导游职业退出机制。
实行见习期淘汰制
新取得导游资格的人员,在见习期内带团少于规定数量或见习满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劝退。
推行IC卡计分管理。完善IC卡计分配套政策和硬件支持,按照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由旅行社、游客共同对导游的信誉和带团能力、服务水平评价打分,表现不好的予以扣分,分值扣至一定幅度,注销其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