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云南省旅游局举行《旅行社接待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及《云南旅游标准合同》编制开题报告会,拉开了编制云南省旅行社接待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及旅游标准合同的序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繁出席会议并作指示。行业管理处、执法监察处、执法总队、省旅游业协会、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部分旅行社负责人,以及编制组、专家咨询组成员参加会议。
报告会上,编制组成员、标准主要起草人、云南师范大学符继红副教授就标准编制的缘起、标准编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标准指标设置及结构设想、标准编制的方法及进度安排、标准编制团队组成等内容进行汇报。随后与会领导、专家展开积极讨论。
《旅行社接待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及《云南旅游标准合同》编制的目的,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及《云南省旅游局2012年全省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云南旅游标准化建设,不仅具有解决旅行社“服务信息不对称”难题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逐步治理旅行社低价竞争、“零负团费”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将有力促进旅行社规范经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
报告会最后,余繁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原则同意开题报告,要求编制组充分吸收与会专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编制方案,按计划开展标准的编制工作;指出标准的编制要处理好与已有标准的衔接关系,处理好编制组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以争取到旅行社的大力支持,要按照全面性、科学性和适应性的要求编制好标准。
为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由余繁副局长任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省旅游业协会旅行社分会负责人,相关院校专家、旅行社负责人、导游服务公司负责人为编制组成员,部分旅游行政管理干部、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旅行社经营管理专家组成咨询组,承担标准编制的咨询、审定工作。编制工作预计今年五月下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