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8日召开的中三角旅游一体化会商会议上,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旅游局和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城市旅游局、重点旅游企业,围绕贯彻落实鄂湘赣三省旅游局签署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旅游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就加快建设“中三角”无障碍旅游区进行了深入会商,达成了重要共识,体现为八个方面的重要合作成果。
一是建立“中三角”旅游合作轮值主席会议制度。着眼于打造无障碍旅游区,建立三省旅游部门间的合作议事平台,共商共推“中三角”旅游业一体化发展,。
二是编制“中三角”旅游业发展规划。科学研判“中三角”旅游所处方位和发展方向,进一步理清“中三角”旅游发展思路,更好地指导三省旅游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编制“中三角”区域旅游线路。按照“主题突出、优势互补”的原则,组织编排和推广“一江两湖三名楼”等“中三角”精品旅游线路,增强“中三角”旅游吸引力。
四是开展“中三角”区域旅游联合宣传推广。以京广高铁全线贯通为契机,三省联合组织赴北京等地开展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树立“中三角”对外旅游形象。
五是实施“中三角”旅游投诉首接负责制。在“中三角”区域内探索实行“投诉互理、首接负责”的旅游投诉处理模式,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提高游客满意度。
六是策划建设“中三角”旅游门户网站。本着旅游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承办、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托互联网资源,建设“中三角”旅游网,共同推进“智慧中三角旅游”工程。
七是开展“中三角”旅游项目和交通项目对接。充分挖掘“中三角”旅游资源特色,差异化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在此基础上建设旅游快速通道,实现旅游线路的无缝对接。
八是落实《“中三角”旅游合作发展2012年行动计划》,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当前旅游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为“中三角”旅游业一体化快速起步创造良好环境。
三省商定,将在进一步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尽早启动各项工作,务实推进“中三角”旅游业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