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局副局长蔡跃玲在讲话中指出:旅游标准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持,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行业监督管理,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吉林省旅游标委会的成立,标志着吉林省旅游标准化建设翻开了全新的一页。
近年来,随着我省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标准化日益成为规范行业行为、改善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六部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吉林省标准化战略纲要(2010-2015年)》等文件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用标准化手段助推全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我省旅游业标准化的水平,打造吉林省旅游服务品牌,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全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目前正处于启动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省旅游局和省质监局就共同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合力推动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是全省实施质量兴省,旅游行业实现质量兴业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快速提升我省旅游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推进旅游“二次创业”起到积极的作用。
省旅游局自2009年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积极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先后参与《长白山景区生态旅游服务质量》、《优质旅游购物店标准》、《漂流旅游经营场所质量标准》、《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旅游服务规范》等10项富有吉林特色的旅游领域吉林省地方标准,特别是去年6月,参与制定了《旅游风景区经营从业人员服务规范》《旅游风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游客中心服务规范》《旅游观光车服务规范》等4项净月潭旅游风景区的地方标准,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旅游行业的竞争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的旅游业市场秩序,切实提升我省旅游业的规模和效益。
为深入、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成效,扩大试点范围,根据各地旅游局的推荐,经省旅游局遴选,确定了2012年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城市、试点县(区)、试点企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标准化评估验收工作。计划试点期限为2年,分为试点启动、试点实施、中期评估、评估验收、确定示范5个阶段展开。截止2014年2月,通过评估验收,分别确定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提出整改意见,重新确定是否继续进行试点。
在成立仪式上,崔庠、朱勇、张国强、侯长森、崔源玉、由杰等16位吉林省知名专家和学者获聘为旅游标委会委员。会上,与会委员还对旅游分级分类安全管理规范(草案)等三项标准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