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在距离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开幕还有近40天之际,山东省旅游局在济南召开全省动员电视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扩内需促消费战略基点,精心策划和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坚持利民惠民,启动社会消费市场。
丰富活动内容,扩大参与面。各地要紧紧围绕休闲汇活动主题,突出旅游休闲资源特色,精心设计打造特色鲜明、参与性强,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在休闲产品体系建设、休闲汇主题活动开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扩大休闲汇活动效果。构建培育休闲汇活动的产品体系和活动载体。各市要因地制宜,推出九大系列休闲产品,特别是要注意适应广大群众新的休闲需求,积极打造“慢游”线路和慢游产品。今年休闲汇活动中,山东要打造“逍遥游”休闲产品,要重点围绕生态田园“逍遥游”、山水“逍遥游”、齐鲁文化“逍遥游”、京杭运河“逍遥游”、水泊梁山“逍遥游”、万里黄河“逍遥游”、温泉度假“逍遥游”等,开发休闲产品,实现向中、高端旅游休闲产品的转型升级。
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汇主题活动。目前已经进入暑期旅游旺季,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发挥作用,面向市民和游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合、包装、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的旅游休闲产品。要按照“休闲主题周”、“休闲系列(专题)活动”要求,充分考虑高、中、低不同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加快休闲产品开发,策划创办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各市要按照突出特色、全民休闲的原则,集中举办两个以上的“休闲主题周”, 形成持续不断的休闲活动高潮,实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发展。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集中开发系列产品和活动,每个市都能够推出一批“二日游”、“三日游”旅游休闲产品,把开展休闲汇活动和暑期旅游促销结合起来,力争组织更多的游客到山东旅游休闲。
集中搞好开幕式、闭幕式和三大节点休闲汇活动。各市要结合本地特色,与全省同步举行各种形式的启动仪式、闭幕仪式。按照“创新活动形式”的要求,建议各市举行以群众参与活动为主的开闭幕仪式。休闲汇活动期间,要按照暑期、十一黄金周、秋季采摘季三大节点,暑期节点要突出休闲元素,开发亲子游、消夏游等休闲线路和产品,组织篝火晚会、社区休闲等活动;国庆节节点,要结合中秋节、国庆节,策划创意“休闲主题周”、“购物打折季”等活动;“十一”黄金周之后,要突出秋季采摘特点,组织开展各种采摘节、赶海节等节庆活动,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各地要围绕三大节点,创新推出休闲产品和活动,在全省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的氛围。
组织开展休闲汇系列评选活动。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将继续在各市设立最佳“休闲汇”活动组织奖,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在市、县(市区)开展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乡镇)评选活动;在省承办部门开展最佳休闲专题活动评选。统一组织“我休闲、我快乐”休闲摄影、休闲征文等活动。通过休闲汇各项评选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市要把评选作为休闲汇活动开展的重要抓手,及早动手,及早谋划准备。突出县域重点。山东省重点的休闲资源在县域、在乡村。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乡村群众到城市休闲的潜力越来越大,县在连接城乡休闲方面起着重要的枢纽和桥梁纽带作用。在今年的休闲汇活动中,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从活动氛围的营造、休闲产品的培育、休闲线路的安排,到休闲服务设施配套、休闲活动的组织、休闲产业链条的延伸打造,都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真正把休闲活动延伸到乡村基层,做到全方位、广覆盖。休闲汇活动结束后,要对全省各县(市、区)休闲汇活动进行评选,评选出20个县(市、区)作为最佳休闲汇活动组织单位。
坚持以人为本,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惠民利民,完善配套政策,把满足群众的休闲需求作为休闲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要推动公共休闲产品全面开放,重点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青少年宫、科技馆、群艺馆以及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对以公共资源为依托的收费参观游览场所,要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在休闲汇活动期间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推出免费门票、打折门票和让利于民的举措,制定休闲汇活动期间针对旅行社和散客比平时更有力度的门票优惠政策。各星级饭店、餐饮企业要推出打折大优惠、大让利活动,开展低碳餐饮、绿色餐饮活动。星级饭店在推出优惠住宿价格的基础上,加大特价房和免费房的比例,使更多游客享受到高标准、低价格的住宿优惠。旅行社要以满足国内外游客旅游消费需求为主,主动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有关单位合作,配合景区、饭店等休闲场所的优惠措施,设计特别优惠的“休闲汇”旅游专线产品推向市场,大力组织客源参加“休闲汇”系列活动。旅游购物商店、各大商场、超市,景区、酒店等场所的旅游商品销售专柜和专区,要制定“购物打折季”活动优惠措施办法。通过购物打折大优惠、大让利等形式,对广大游客及市民实行较大优惠,聚集人气,引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