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产业,重点打造“沿江”、“滨海”、“依山”、“戏水”等四大都市休闲农业聚集带,并对休闲农业企业实行多项税收减免政策。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市农业局和市旅游局制定的《加快发展福州市休闲农业产业意见》,到2015年,全市计划培育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2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乡镇5个、市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50家。全市休闲农业年消费突破1000万人次,年营业总收入突破20亿元。
四大休闲农业聚集带
“沿江”亲水观光休闲农业产业带重点打造以“闽江两岸橘子红”为主题的区域休闲农业精品聚集带,融采摘、垂钓、美食为一体的东部新城琅岐休闲养生岛。“滨海”海洋文化休闲农业产业带重点培育“中国最美渔村”连江奇达为代表的水乡渔村、福清三山东龙湾温泉度假村、福清东壁岛海景休闲等滨海渔业度假休闲聚集带。
“依山”民俗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带重点打造永泰沿溪片山区梅李赏花品果、福清永福城生态旅游、闽侯荆溪关原万亩竹林生态休闲养生及闽侯大湖“三苦”品鉴休闲农业聚集带。
“戏水”温泉养生休闲农业产业聚集区以“温泉古都,有福之州”为品牌,发展区域特色明显的有福之旅温泉休闲农业聚集区。
享受多项税收减免政策
休闲农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专业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休闲农业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定额减免地方税收8000元。从事休闲农业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招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按实际招用人数3年内予以定额减免地方税收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