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迎接《旅游法》正式实施,漳州市旅游局结合漳州旅游实际,抢先部署,多举措深入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旅游法》在漳州市全面、有效的实施。
自《旅游法》出台以来,漳州市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旅游质监所的骨干人员对《旅游法》先理解到位,作为漳州地区《旅游法》的权威宣传者和解读者,为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向全市旅游系统印发了《漳州市旅游局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实施方案》,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小册子5000份,向社会广泛发放。结合5·19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向市民发放旅游法宣传资料,设立《旅游法》咨询台,接收市民游客咨询。
二是加强旅游质监队伍建设,加强旅游执法力度。漳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新引进了一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壮大了执法队伍;华安、云霄县批准设立旅游质量监督所,全市县级旅游质量监督所数量从5个增加到7个;今年7月,漳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联合有关县旅游局、县旅游质监所,对云霄、诏安、东山、漳浦县等地旅游市场开展检查,出动检查35人次,检查了9家旅行社和部分景区,重点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对市区和东山、漳浦、长泰、南靖、平和等重点旅游县(市、区)40多家旅行社和分社营业场所发布的旅游业务广告,旅行社团队档案等进行了检查规范,推动了旅行社经营的进一步规范。
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漳州市旅游局积极筹建选址在漳州动车站内的漳州旅游集散中心,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鼓励南靖、漳浦、东山、平和等县也以动车和高速公路开通为契机,筹划建立县级旅游集散中心。7月28日,漳浦县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该中心总投资3000万元,集旅游咨询、景区介绍、投诉处理、休闲购物和医疗救护等旅游公共服务于一体。今年“5·19”中国旅游日,“数字漳州、智慧旅游”正式启动。同时向市民游客发放《文明安全旅游手册》5000份,倡导游客文明旅游。
下阶段,漳州市旅游局将继续加大《旅游法》宣传力度,办好旅游法培训,树立尊重法的权威、维护法的尊严、推动法的执行的法制理念;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形成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完善部门间的投诉处理转办机制。继续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合作,进行入境短信平台旅游宣传,同时,着手开展手机客户端APP智慧旅游项目的工作,着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张小聪、阮朝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