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宣传贯彻<旅游法>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3〕152号)的要求部署,重庆市旅游局于9月底至10月初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了2013年重庆市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均按照要求和部署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及时上报了检查情况,参与率为100%。
本次检查周,我市共计开展旅游市场检查259次,出动检查人员908人次,其中与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73次,参与的相关单位154个;检查旅游企业672家,其中旅行社294家、饭店174家、景区127家、购物店24家、旅游车船公司24家、演艺场所1家、其他28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14家,其中旅行社8家、饭店4家、景区2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从业人员4人;对导游员检查497人次。检查周活动打击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二、工作特点
(一)提前启动,积极部署,全方位开展检查工作
市旅游局于9月12日提前启动,就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作了重点部署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通知》和《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旅游法》宣传工作,结合《旅游法》进行了自查和自纠。同时为有效督查各区县(自治县)市场检查周开展情况,市旅游局派出三个督查组分赴渝东北、渝东南、渝西三个片区共14个区县进行督查,全市39个区县全面展开执法工作,深入基层旅游企业,采取部门联合,市区联动方式进行了联合检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二)检查力度大,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为切实加强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组织推进,我市各区县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积极联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旅行社及门市部、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车辆、购物场所、领队及导游进行了检查,呈现出检查覆盖面高、内容丰富和重点突出的特点。通过以上检查活动,从而有利保障了节日旅游秩序。国庆期间,有效投诉4起,无一起旅行社违规。
(三)积极运用媒体宣传,开展旅游诚信宣传活动
我市紧紧围绕“三个结合”、“三个提高”做好市场检查,在这次大规模执法检查活动中,同时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执法与宣贯相结合。
三、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旅行社及门市部存在通过网站违规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团队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质监执法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
(二)我市区县(自治县)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将加强对区县(自治县)旅游质监执法部门的培训、指导和扶持,督促其履行好市场监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