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烟台市港航局获悉,根据烟台冬季沿海气象海况特点,全市旅游船舶自11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进入禁航期。停航后,12座以下的游艇原则一律吊离海面实行陆地存放,12座以上旅游船舶由企业自行确定码头存放。
市港航局水运监管科科长王磊表示,凡是用于旅游运输,拥有正规营运手续的船舶都是旅游船舶。烟台市旅游船既有300多个客位的大船,也有核载10多人的小型船,总体还是以小型船为主。
目前,全市旅游船运输企业19家,经营旅游船舶131艘。其中蓬莱共有64艘旅游船,运力全市排名第一,长岛23艘运力紧随其后,芝罘24艘运力排第三。
停航后,12座以下的游艇原则一律吊离海面实行陆地存放。确实有困难的,经当地港航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旅游船舶运输企业负责统一选定码头存放,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12座以上的旅游船舶由各企业自行确定码头存放。
禁航期内,港航管理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营运的旅游船舶经查证据确凿的,将依照《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严厉处罚。禁航期过后,明年4月30日前,所有旅游船经营公司在通过年度核查,旅游船舶、微型游艇在办理完年审换证手续,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投入营运。
烟台旅游船进入禁航期 12座以下游艇陆地存放
时间:2013-11-03 00:00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上一篇:山东寿光:林海生态博览园迎来“观鸟季”
下一篇:青岛将打造海岛开发示范工程 将新添多种休闲游
最新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