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沈阳市旅游局将与有关部门制定热点线路最低旅游价格,并在4月底到5月中旬试运行,随后还将完善所有旅游线路的最低旅游价格。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旅游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一消息。
沈阳市旅游局副局长刘延民表示,针对沈阳市旅游市场存在着的诸如旅游企业为了迎合低端旅游市场,以价格战恶性竞争;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点等“零负团费”现象;游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出游前不能充分了解“零负团”旅游的危害,不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等问题,沈阳市旅游局今年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合同监管,制止诱导、强迫消费。沈阳市旅游局将与沈阳市工商局联合推广使用国家旅游局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旅游最低价;督促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严格履行;对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沈阳市旅游局会同工商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在会上,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郭艳凤提醒,规范的旅游产品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内容。旅游实施之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