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购物出新通知 期待“两全”出游形式
时间:2013-12-24 00:00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旅游法》实施以后,鱼龙混杂的旅游市场总体上得到改观,零负团没有了,低价的恶性竞争也走向拼品质的产品竞争,但是旅行社一味砍掉购物行程的极端做法,也让导游和不少游客怨声载道。而近日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首次解读《旅游法》中的购物情况,允许旅行社在协商一致后游客可到指定场所购物。 《通知》“解冻”购物游 日前,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针对“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作了细化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昆明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由于《旅游法》刚出台,谁也不愿意去触碰这条红线,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都不安排进店,反被游客投诉不少。国家旅游局此次的官方解读,给了我们一个行业标准,我们只要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就不怕以后遇到无理取闹的游客了,这回心里才踏实了!” 购物需求可满足 期待“两全”出游形式 今后,这种“想购物而不能购物”的窘境将得到解决。“与之前相比,在这些项目的安排上旅行社将给游客更大的选择空间,旅行社可根据客人的意愿和需求,安排游客进购物店。”国内最大的在线旅游超市——欣欣旅游网产品总监戴斌说,同一条线路,旅行社可以推出不同价位的多个团型,带有购物店的团型,只要不是从前那样强迫游客进店,时间不够不许出来,还是可以接受的。 戴斌表示,长期来看,特别是遇上国外打折季,旅行社很有可能再次推出“扫货团”,给游客足够的时间安排购物,只对食宿和少数景点安排行程,不过这一切都将以“书面合同”和“诚信、自愿、协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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