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旅游局出台局机关改进作风的意见,从增强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执行力、凝聚力以及节约意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增强学习能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激发学习兴趣,养成学习习惯,浓厚学习氛围。局党组带头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定期举办学习辅导讲座,机关团委建立学习小组。在门户网站建立学习专栏。分期分批选送人员到境内外知名旅游院校和旅游科研单位培训。
二是增强服务能力,创建服务型机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严格监管市场又要热情保护市场主体。严格上下班纪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建立个人工作情况日志。自觉依法依规依纪按程序办事。热爱旅游岗位,竭诚服务游客。
三是增强创新能力,创建创新型机关。培育开放的心态,养成开门办旅游、开门发展旅游、跨界发展旅游的理念,形成大胆走出去,寻求大融合的意识。研究旅游跨界发展的战略,制定与相关部门融合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和跟踪,强化对创新品质的宣传和保护,加大对创新成果的褒奖力度。
四是增强执行能力,创建马上就办型机关。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年度、季度、月份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标准,明晰完成任务的最高和最低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遵循“马上就办”的原则,制定并推行旅游局机关行政服务标准流程,做到行政程序合法、规范。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绩效评估。
五是增强凝聚力,创建团结合作型机关。强化从事旅游行政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领导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强化荣辱与共的整体意识。主动担当,敢于负责,每个岗位、每个处室之间要互相理解信任、互相支持配合、互相补台。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
六是树立节约意识,创建厉行节约型机关。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追求精神享受,抵制物质奢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规范公务出国境管理、公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管理、会议文件等行政行为。
《意见》强调,改进机关作风工作主体为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实际出发,制定“守住勤廉公、提升精气神、追求真善美”计划。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努力为良好作风形成提供正能量。(欧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