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上海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方案》精神,上海市近日启动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该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市旅游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安排区县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深入推进本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巩固第一阶段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为确保第二阶段工作顺利展开,日前,市旅游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组织召开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布置会。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文化执法大队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旅〔2014〕13号),并提出了第二阶段交叉检查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各区县要在前阶段针对本市旅行社及其营业部、外省市旅行社在沪分社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检查基础上,重点关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以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二是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超范围经营行为。
会议强调,交叉检查工作是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各区县要以开展交叉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市区两级旅游管理部门、文化执法部门间的联动,及时交流执法经验,深入研究执法难点,逐步完善旅游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会议指出,各区县要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交叉检查和日常检查,保持对扰乱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到“查处一批、通报一批”,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据悉,每个区县开展交叉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检查旅行社、营业部、分社等单位数量不少于6家,检查对象由组织开展检查的区县指定,原管辖区县配合提供企业信息。交叉检查期间,市旅游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将组成督导组,督察指导各区县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