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加强指导、服务基层,3月7日,省旅游局第一批 “工作调查与研究”交流活动在长春市举办。省旅游局法规处处长王作华、综合协调处处长张敏分别就《我看<旅游法>第35条》、《数字看旅游》进行了专题报告。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旅游局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不断转变作风、提高素质,并坚持每星期五开办《学习讲堂》,作为丰富机关文化,增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关心培养干部和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形成处室间和同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针对《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旅游消费者对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王作华处长从第35条的立法背景、逻辑关系和执法中的对策研究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探讨。与会人员认为,报告对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依法治旅起到了很好的提示作用。
张敏处长从旅游产业统计分析入手,结合自身和纵向两个方面,就吉林旅游业发展的自身优势和特点,进行了综合分析。为全行业审时度势、寻求新形势下协调发展,全面认清吉林省旅游发展现状和全面增强旅游发展责任意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会人员对旅游统计工作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对加快发展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坚定了信心。
长春市旅游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所辖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重点旅游企业员工70多人参加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