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执法力度,一季度全区旅游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4月20日,全区未发生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根据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有关精神,赖富强副主任就如何做好五一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检查所属各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游览引导牌、疏散通道、各项救生设备、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检查各星级饭店、农家乐消防系统、电器设备、热力管道、高压容器、锅炉电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等重点部位,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检查饮食卫生情况,包括内部监管机制,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储藏,食品留样等环节,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求所属各旅行社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车辆保险或保险手续不齐全的非法车辆从事旅游客运。不得带游客前往有安全隐患的景区景点旅游。三是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旅游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要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台账登记制度,详实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隐患进行动态监控及规范管理;要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要督促旅游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客流量猛增等情况,适时采取控制游客人数,增加售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等措施,严防拥堵踩踏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