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暨自治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下半年工作推进会在南宁召开。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陈建军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记者从会议了解到,2013年以来,广西各级旅游部门立足我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风情优势,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和旅游强区建设。特别是加强了对民族地区旅游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旅游扶贫、民族旅游节庆品牌培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使全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推动我区特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民族团结与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以来,广西旅游部门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扎实促进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全区和民族地区重点旅游业发展规划建设。通过加快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等一系列重点旅游规划和重点景区规划的实施,推动三江、融水、金秀等县民族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二是以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为抓手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广西旅游发展委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为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旅游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和开发,乡村旅游、民俗旅游等旅游业态发展迅速,旅游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旅游产业规模效应不断显现,推动了三江、融水、龙胜、巴马、金秀等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旅游业发展。三是加大民族地区旅游产品深度开发和扶持力度。积极促进我区壮、侗、瑶、苗、京、仫佬、毛南等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全力推进我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和休闲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在龙胜、恭城、巴马、金秀、三江等县,建设一批集居住、观光、购物、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村镇,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四是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13年以来我委下拨了近上亿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主要民族旅游区域的高速公路旅游景区标志牌、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旅游厕所以及广西旅游导览图等旅游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陈建军介绍,下一步,旅游部门将加大对有条件发展旅游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普查、规划编制、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和投入,带动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扶持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培育、建设和提升10个特色旅游镇村、200家星级“农家乐”、培训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0000名。加快完善百色、河池、桂林、龙州“四大红色旅游基地”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创建A级旅游景区。充分利用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化特色多样、民间文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优势,注重开发更多的民族文化旅游精品,促进民族地区旅游发展。根据民族地区交通及基础设施普遍欠发达的状况,充分利用当前全区开展的城镇建设百镇示范工程和特色名村建设、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有力条件,大力整合扶贫、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住建、环保、文化、民族等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和资金优势,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大旅游项目,共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