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陕西旅游服务质量,着力发挥好中、高、特级导游人员的重要作用,近日,省旅游局针对中、高、特级导游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
从2014年10月起,当年报考取得中、高、特级导游资格的人员,可分别获得1000元、2000元及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对连续从事导游工作满30年,并取得导游等级资格证的人员,按等级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从2015年起,陕西还将延长中、高、特级导游人员年审周期。取得中、高级导游资格的人员,可分别每三年、五年年审一次,取得特级导游资格的人员,可终身免于年审。
此外,陕西还将旅行社聘用中、高、特级导游人员比例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情况作为旅行社综合质量评估和评优、评先进等考核工作中的重要条件,进一步提升旅行社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及服务水平。(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