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有关方面在推行“公务活动外包旅行社”时,强调的理由之一是“提高行政透明度”,这很令人奇怪——“行政透明”对谁透明?如果是对旅行社透明,“提高行政透明度”的说法一点问题都没有;可如果是对老百姓透明,公务活动不管是否外包、外包给谁,都可以、也应该透明,和“外包旅行社”没有什么关系。
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事前要报批,事后要报账,活动的必要性、正当性既需要审核又必须受到监督,经费的来源、多寡既需要过单位财务制度的关卡又受到人大机构在预决算时的检验……若想公务活动透明,它何时不可以透明?若对公务活动有高效的监督制约,它何时敢不透明?我们没有理由说,单位自行组织公务活动,公开透明就难于上青天,而一旦公务活动外包给旅行社,公开透明就会迎刃而解。
将公务活动外包给旅行社,或许对旅行社而言公务活动的许多方面真的没有秘密了,可旅行社不是公务活动的必然监督者,甚至双方会成为利益联盟,其掌握公务活动的秘密何用之有?这么做可能会是双方共同享有秘密甚至还多了一些新秘密而已,真正需要知道公务活动秘密的各方监督者,依然得不到实质意义上的公开透明。
事实上,在公开透明方面,旅行社自身就不光彩。就在前几天(4月7日),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的导游疯狂抽成的“潜规则”引发轩然大波。我们分明可以看到,在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的背景下,旅游行业、旅行社、导游依然“秘密”多多。在这样的背景下,想通过“公务活动外包旅行社”求得“提高行政透明度”,其效果可想而知。
公务活动外包给旅行社,从理论上说“节约成本”是可以做到的,但若说“公开透明”就是缘木求鱼了。可是,离开了“公开透明”,理论上的“节约成本”又何尝靠得住?节约了多少老百姓看不见,节约下来的资金随后会被挥霍到哪里老百姓还是不知道,这样的节约跟不节约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公务活动众多的联合国等机构,常年是旅行社的大客户,这在国际上人们习以为常,可国内一些地方推广公务活动委托给旅行社办理,却引起了广泛争议,为何?答案是:如果公务活动真正是透明的,旅行社确实是规范的,这样做益处显而易见。而如果情况相反,那么,一部分人把“公务活动外包旅行社”的理由说得再美,也无法说服另一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