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面显示:今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将得到更大重视。4月初,记者就乡村旅游发展问题采访了民盟省委秘书长、山东省旅游局特邀行风建设监督员张继平。
“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之一。”张继平说,据我省主管部门最新资料显示,2010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海内外游客1.33亿人次,同比增长42%,旅游收入531亿元,同比增长43.2%。全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达到2300个,经营业户超过4.4万户,从业人员达到17.9万人,间接和季节性从业人员达到130万。截至2010年末,全省建成全国旅游强县1个(长岛县)、省级旅游强县试点县18个,旅游强乡镇136个,旅游特色村146个,农业旅游示范点240个。
据了解,3月初,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在浙江宁波联合召开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并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32个示范县和100个示范点。其中,山东荣成入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昌邑市绿博园、沂南县竹泉村旅游度假区、烟台市农博园、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青岛大泽山葡萄观光园、青岛市枯桃花卉实业有限公司入选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3月15日,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乡村旅游业振兴规划(2011-2015)》,到2015年要打造50个乡村旅游知名品牌,5个4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能力达到3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
张继平说,从一般意义上讲,休闲农业是以落实“十二五规划”,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发展目标,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联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乡村旅游则是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以及人文遗迹、民俗风情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市场,以满足旅游者乡村观光、度假、休闲等需求的旅游产业形态。“尽管二者有所区别,但涉及的产业、资源和参与主体都是农业、农村、农民。”张继平强调说,“现在的问题是,有些政府部门和地方官员,在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方面,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督导,人为地造成乡村旅游的无序开发。”他举例说,由于乡村旅游起点低,从业人员素质、相关设施建设都有待提高,个别地方打算把设在市区的星级酒店迁移到农村,以提高乡村旅游档次。
“这样一个简单复制到乡村的高档楼堂馆所项目,即便达到五星级标准,参与主体还是农民吗?”张继平认为不妥。他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必须立足保持“三农”本色,切实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这是一个牵涉到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基层稳定和不容动摇的重要原则。对此,政府必须下真功夫专题研究如何加强有效督导,坚决杜绝只要资源不要农民的短期行为,从制度上保障农民能够进入决策、参与管理、得到实惠。
张继平主张,政府督导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一项既紧迫又重要的实际工作,就是督导设置全省统一的协调管理常设机构,牢牢把住乡村旅游发展链条的各个关节点,分段、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他建议,借鉴消协模式,参照浙江、海南以及国外经验,设立省、市民间自律管理的常设机构,例如“乡村旅游管委会”、“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等。从规划、准入、建设、营销、推广、协调、合作、监管等环节,合理、无缝、有效地分配政府各主管部门的管理效能,实施规范督导和有效监管,从体制、机制上规避“齐抓与共管、都管都不管”管理怪圈的社会风险。
“我省乡村旅游确有成熟的点,尚无成熟的面。如果能率先在全国建成规范、标准、有序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全国乡村旅游示范省’,乡村旅游必能为加快缩小城乡差别做出贡献。”在写给省长的政协信息专报中,张继平提出了如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