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旅行社办理了马尔代夫班度士岛旅游,岛上的旅行很愉快,可返程时却被告知飞机满员,不能登机。在机场滞留 20小时后,王先生、田女士自行订购了其他航班回国。近日,此案有了终审结果 ,组织此次旅行的两家旅行社被判支付两人机票、话费损失。记者调查发现,机票超售很常见,偶有旅客在登机时,变成“多余的人”。对此 ,律师认为如果航空公司没有提前告知,则涉嫌合同欺诈。
遭遇 飞机满员滞留国外机场
市民王先生和田女士在2009年6月初,通过青岛佑爱航空旅游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爱公司)报名参加了马尔代夫班度士岛3晚5天旅游。旅游是由在北京的中国金桥旅游总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组织。
2009年6月8日,王先生陆续收到佑爱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付款通知、旅游参考行程、注意事项及班度士岛介绍等资料。三天后,王先生、田女士向佑爱公司交纳了旅游团费9000元,这笔钱后来查实已支付给金桥公司。
当年6月17日,王先生和田女士踏上了马尔代夫之旅,在岛上的旅行很顺利,两人尽情享受着碧海蓝天。但6月21日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机场准备回国时,却遇到了麻烦:飞机满员!一行28人的旅行团只落下王先生和田女士两人。王先生回忆说:“得知不能登机,旅行带来的好心情一下子都没了,在国外人生地不熟的,我都愁坏了!”
王先生赶紧通过电话与佑爱公司、金桥公司交涉,可还是没能搭上航班。“我又打电话与家人联系,家人也着急了,最终通过网络又订了两张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在滞留20个小时后,才搭上航班回到了北京 。”王先生说,重新订的两张机票花了786.06美元,在机场打电话花了331.96元。
法院 机票费话费旅行社埋单
事后,王先生、田女士将佑爱公司、金桥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损失,包括机票款 6000元、通讯费331.96元、旅游团费9000元、律师费2000元及精神损失费15000元。
市南法院一审时,佑爱公司提交了一份由金桥公司提供的通知复印件,内容为通知王先生、田女士所在的旅游团全部成员,其所参加的是考察团,由斯里兰卡科伦坡航空公司提供免票,如因“航班超售”原因不能按原计划登机,将安排搭乘下一班航班,产生的住宿等其他费用由游客自理。通知上有王先生两人的签名。
王先生两人认出签名是自己签的,但这是在机场签到时签的字,当时并没有告知航班超售之类的内容,而且下面的落款日期有改动。法院要求佑爱公司、金桥公司提交通知的原件,但两公司一直没有提交,法院没有采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佑爱公司、金桥公司航班安排问题,在两公司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的情况下,王先生两人自费购买机票返程,机票费应由两公司负担。王先生两人已经完成全部旅程,不应退还旅游团费,也不支持精神损失费。一审判决两公司支付机票费787.06美元、通讯费331.96元。
佑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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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出国内首张超售罚单
2010年2月3日,温州人黄先生和亲戚朋友一行8人,订了8张由温州飞往深圳的机票。去领登机牌时,却被告知其中2人不能上飞机。再三追问下,他们才知道,原来本次航班只有127个座位,而卖出的机票却是129张。由于机票超售,航空公司表示多出的2位乘客可以先飞到广州,再坐车去深圳。另外每人可以得到300元赔偿。黄先生等人要求航空公司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5万元。
由于双方要求的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无法协商。当年11月5日,温州工商局龙湾分局对广东这家航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000元。这是国内首次对机票超售作出的行政处罚。
律师
不提前告知涉嫌欺诈
机票超售是什么意思?4月21日,记者联系了流亭机场,工作人员解释说,机票超售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当前全世界航空公司都采用的一种销售机票方式,主要是因为有些旅客订票后突然放弃旅行,从而造成航班空座。为了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和避免航空公司座位的浪费,航空公司会在部分容易出现空座的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
“比如说,如果一架飞机上有136个座位,可能会销售138张票。”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旅客提前一个半小时前来办理登机手续,不会出现无法登机的现象;当然也不可避免可能会有旅客无法登机,这时航空公司会安排搭乘其他航班。
针对这种“国际惯例”,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表示,“国际惯例”并非法律。“乘客订购机票就与航空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航空公司应在机票等上面书面提前告知旅客,机票是超售的,乘客仍愿意购买,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航空公司没有提前告知,导致乘客不能按时乘坐飞机,就是明显的违约行为,有合同欺诈嫌疑,给乘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航空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