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旅游突发事件,旅游团队人员生命安全第一。26日,省旅游局出台《2012年“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团队人员(包括游客和导游等)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预案规定,全省各设区市旅游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省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接到重大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以书面上报。
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各级旅游局除按规定上报外,还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人员伤亡(中毒)事件,设区市相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办、外办、侨办和省旅游局。(驻榕记者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