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晓)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建议,制定古建筑古民居开发保护方案,加快古建筑、古民居旅游开发保护,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这张“名片”增辉。
作为全国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我市有相当数量的古民居因其特有的建筑艺术风格和文物价值,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古民居已被翻新或损毁。
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民居、古建筑的调查、摸底,制定保护计划。
西街周围片区散落着不少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和古建筑,建议借鉴省外地区如山西的“乔家大院”,上海、杭州、宁波一带的“名人别墅”和“天一书院”等开发与保护的成功范例,把古建筑、古民居开辟成为具有历史教育意义和旅游商业价值的景点。也可借鉴乌镇、周庄旅游开发经验,以闽南古建筑申报文化遗产为契机,在保持现存古建筑、古民居风貌的前提下,结合周边开元寺、东西塔景区成片开发成为市区重要的旅游资源。
古民居的开发利用可结合泉州“千年雅乐”南音、梨园戏、提线木偶等项目的开发,让游客在“汉式大厝”内体验泉州魅力。建议由企业家投入资金开发保护古建筑古民居。特别是散落在全市范围的许多古建筑、古民居既可作为文物景点,同时也可作为旅游商品的企业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