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习普通话,应从娃娃抓起。图为市区一幼儿园的教室门上“请讲普通话”的提醒语。姬生辉 摄
作为方言浓厚的鲁西南地区,加之济宁人说方言的习惯根深蒂固,多年来,普通话的推广存在一定的难度。自去年以来,济宁市开展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活动,号召每一位市民学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但是,说好普通话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养成习惯,切勿让说普通话只是个口号。
大学里说方言,连连闹出笑话
高慧是青岛大学文学院的一名大三学生,现在的她已经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了。回忆起自己在大学中学说普通话的经历,她坦言自己和同学们闹出不少笑话。
至今,高慧还记得2008年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的经历。当时高慧勉强和接站的师姐说了几句普通话,但感觉很别扭,“感觉用普通话和人交流,很多意思表达不出来。”
下午,辅导员组织大家开班会,每个人必须做自我介绍。轮到高慧上讲台时,她感觉莫名有些紧张,简短发了几句言就红着脸走到自己位置上。“那天晚上宿舍的同学善意地告诉我,我说话平翘舌分不大清楚。最初大家都用方言交流,也闹出了不少笑话。”高慧说,因青岛胶南方言分不清“j”和“d”,一位同学晚上让她关电灯,竟然说成了“关键灯”,说了几遍她没弄明白什么意思。
大二下学期,高慧选修语言艺术和礼仪规范课,老师找了一段“十是四,四是十”的绕口令让同学读,老师第一个点到的就是她,她读完后整个教室一片哄堂大笑。
“说普通话太重要了,这既是大家交流的一种官方用语,也代表了对别人的礼貌。所以,我现在一直在坚持说。”高慧说,同宿舍的舍友一年之前就约定,每天晚上的卧谈会时间大家都交流普通话的发音,进步都很大。现在,上初中的妹妹在她的带动下,已经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了。
和外地客商交流,方言成为障碍
济宁市工商局市中分局消保科的张志强经常跟外地客商打交道,他先后经历了刚参加工作时讲普通话、后来被“同化”讲济宁话、再后来继续讲普通话的过程。对于讲普通话的好处,他有着切身感受。
1999年,张志强大学毕业后来到济宁市工商局市中分局工作。“在大学里习惯了讲普通话,刚参加工作时也讲普通话,而当时其他的同事并不讲普通话。”后来,他便逐渐被同事们“同化”,开始讲普通话腔调的济宁话。“在和外地客商交流时,有时候不经意说的济宁话,让客商一头雾水,甚至出现词不达意的状况。”张志强说。
从2005年开始,局里要求在工作中讲普通话,并且局领导带头讲普通话。“用普通话跟客商交流比较流畅,他们也觉得工作人员的语言通俗易懂,而且显得服务水平比较高。”张志强表示,身边的同事们也开始讲起普通话,这是他希望看到的。
更多的人开始主动接受普通话
张静从事普通话教学已近二十年,她不光是济宁学院中文系副教授,还是一名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张静说,在大学生中推广普通话相对容易,但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原来,很多大学生放假回家时,如果讲普通话,很多家长不以为意,甚至会被认为“忘本了”。而现在大家对讲普通话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很多家长会跟着大学生们学着讲几句普通话,他们认为这是有知识、有文化的象征。
张静在教学中发现,在校大学生的普通话整体水平比以前有所提高,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已见成效。一方面,中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推广普通话、使用普通话的重要性,他们开始主动地接受普通话了。
“目前,学校规定教师必须把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并把是否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作为教学质量评估的条件之一,这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和规范意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张静说。
“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际工具,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普通话不能只要会讲就可以了,我希望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能说好普通话,并养成习惯。”张静说。
从1997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大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交际中说普通话的风气,去年济宁市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活动主题,通过制作推普展板、悬挂推普条幅、发放推普宣传材料、用规范字签名等方式,开展“宣传一条街”、“规范城区主要街道社会用字”等活动,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的影响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社会知晓度。各单位部门在成立语委办事机构的同时,通过“宣传、普及、测试”三项措施,在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推广使用普通话,提高全市语言文字规范程度和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