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春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局立足当前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旅【2012】29号),要求各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超前防范意识,抓好当前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时、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全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监管、目标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监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形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强化交通、消防、食品等安全的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租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游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动;二是配合消防、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消防、用电、食品等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三是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监、消防、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每一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着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对自然灾害安全防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防指、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时指导旅行社、星级饭店做好防汛防灾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督促其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确保旅游团队全体人员的安全。
四、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做好跟踪落实,狠抓整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