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安徽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隆重举行。省林业厅厅长韩柏泉、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共同在协议上签字。省林业厅、省旅游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媒体记者参加签字仪式。省林业厅副厅长赵波主持签字仪式。
签订森林旅游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3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3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森林旅游业加快发展,促进兴林富民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就合作推进森林旅游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森林旅游发展。
二、 双方共同编制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三、 建立领导机构和定期磋商机制。
四、 双方共同推动全省森林旅游示范建设。
五、 积极打造和推广特色森林旅游知名品牌。
六、 努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森林旅游建设。
七、 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旅游的宣传力度。
八、 双方共同大力培养森林旅游方面人才。
九、 加强标准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省林业厅厅长韩柏泉指出,林业系统肩负着生态建设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不仅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而且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我省自1985年建立第一处森林公园以来,已初步形成以天柱山、琅琊山、天堂寨、马鞍山、白鹭岛、皇藏峪等森林公园为依托,森林旅行社为载体,森林旅游协会为纽带,集吃、住、行、游、购、娱配套发展的森林旅游业网络体系。
韩厅长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森林旅游业发展,日前,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安徽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该规划由省林业厅和省旅游局共同组织编制,是我省森林旅游业的第一部发展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我省森林旅游业资源和森林旅游业发展现状,提出了未来十年全省森林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形象定位、总体规划和规划目标。规划明确提出将森林旅游建设成为我省林产支柱型产业,旅游业新的增长极,打造安徽成为中东部地区最著名的森林旅游目的地。
韩厅长最后表示,今后将与省旅游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全省森林旅游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加强森林旅游设施建设,优化森林旅游业发展环境,坚持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森林旅游产品质量,培育森林旅游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森林旅游市场,共同推进森林旅游业快速科学发展。
胡学凡局长首先对省林业厅长期以来关心、参与、支持、服务安徽旅游业发展尤其是安徽森林旅游发展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胡学凡局长认为,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以及安徽省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的要求上起到了带头作用。第一,本次与省林业厅签订的框架协议内容充实、丰富。特别是在部门联动合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在合作内容的设置,在推动合作的措施以及工作目标的谋划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第二,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局联合编制的《安徽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出台。我省旅游业和林业的产业融合、部门的联动机制的作用的发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第三,发展安徽森林旅游在“三个强省”的建设、旅游业和林业的发展中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我省山岳型风景名胜区几乎都是森林公园的特征和性质,因此森林旅游下一步的发展要依靠林业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在多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
胡学凡局长指出,森林旅游发展要注重标准化建设。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和接待服务质量标准等要充分结合,形成具有安徽地方特色的省级标准。依照标准推动各种项目建设,推动资源的保护,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胡学凡局长建议,将森林旅游的标准化建设纳入全省旅游业、林业的标准化建设中,今后涉及到森林旅游和旅游项目建设时,旅游、林业两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预报制度。在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林地使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想到一起、谋划到一起,实现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统一。既不能因为保护使得可以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始终沉睡,也不能只顾开发利用而破坏生态资源环境。
双方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密切沟通、真诚合作,共同创造安徽森林旅游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