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文化产业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建议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应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保护民间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建中说,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就是保护一个地方文化的基因。应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目前以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事业发展已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聚焦点。但此类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吕建中说。
他说,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在发展中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政府主导地位不明晰。对依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产业项目缺乏科学规划,文化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这些导致了政府主导地位的缺失,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各行其道,文化产业项目的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与恶性竞争,造成了珍稀历史文化资源的空置、流失和破坏。
吕建中建议,依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类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综合项目,应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的方针,通过科学规划,利用市场运作的模式,造就一大批具有导向性、引领性的文化产业集团,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和永续传承,实现从世界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保护强国转变。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与繁荣,更好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但由于法律、机制、队伍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文化市场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国人大代表、武警陕西省总队总队长曹建国说。
曹建国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的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文、从严治文,对营业性演出收费标准、书画美术品交易规则和影视片分级等予以细化,对歌舞娱乐场所、音像书刊发行和“网吧”管理等进行完善,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他还建议应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技术等手段,对文化市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式监督管理。加强宏观管理,从布局、结构、数量等方面,调整压缩选美、相亲、情感访谈类电视节目,规范书法、美术作品交易和演员文艺表演出场费。
针对当前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建议,应尽快建立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综合体系,提高民间文艺家、非遗传承人的维权意识,改变民间文艺权益保护的“集体无意识”现状。建立民间文艺权益保护机构,专门负责民间文艺维权工作,形成有人抓、有人管的权益保障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