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起,济宁市提高了道路普通货运行业的准入门槛,除必须拥有5辆以上检测合格的车辆外,还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7日,记者从济宁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新实施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对申请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冷藏保鲜)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除要求必须具备5辆以上检测合格的车辆,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外,还要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同时,还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及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据济宁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货运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有利于改变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多、小、散、弱”的状况,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以及提高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综合竞争力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在此,该负责人特别提醒,近期打算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人员,在申请前要先了解政策,条件不具备时切记不要盲目购买车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