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济宁市残联了解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燃油补贴日前已开始发放。
此次燃油补贴的发放对象为从2009年起,购买机动轮椅车的济宁城乡下肢残疾人,他们可申请领取每年200元的燃油补贴,2009年与2010年的补贴资金将一起发放。
申请补助的下肢残疾人应当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及合法的身份证件。同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领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时,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残联办理申请手续,由乡镇残联据实统计上报县级残联审批。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和残联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逐级申请和下拨经费计划,发放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残联共同负责。
据介绍,此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燃油税改革后,中央财政首次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政策措施,是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