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11〕58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 26386-2011)、《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GB /T 26393-2011)和《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 26529-2011)3项国家标准,6月11日至12日,安徽省旅游局在合肥市举办文明燃香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班,省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亚萍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全省各市(直管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行管科长、相关A级景区及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有关负责人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由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高书祥主持。
陈亚萍纪检组长在培训班上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燃香3项国标宣贯工作的重要意义。出台文明燃香3项国标和开展国标宣贯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关于规范旅游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包括僧侣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加强、规范旅游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燃香活动,消除各地旅游景区、寺院宫观燃香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效举措。省旅游局胡学凡局长对文明燃香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开展文明燃香工作有利于加强从燃香类产品生产源头、产品检测到燃香行为的管理和规范,有助于维护旅游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有序、文明,加强对我国旅游、文物、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消费,净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对旅游业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二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贯培训,切实抓好落实。省旅游局及时转发了国家旅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和3项国标,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至全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宣贯实施文明燃香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此次宣贯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人员,包括进入景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游客进行再宣贯,再培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建立健全文明燃香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文明燃香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游客和相关工作人员文明燃香的意识。
陈亚萍对文明燃香下一步工作作出工作部署:一是要充分利用当地各类媒体加强对文明燃香3项国标和文明燃香工作的宣传,在当地营造文明燃香的浓厚舆论氛围。二是对本地有关单位和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各单位要传达好此次培训班精神,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3项国标内容,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8月31前各有关单位要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局监管处,此项工作将作为2012年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标准委等单位参与标准编写的有关专家亲自到会授课,对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安徽省宗教局和安徽省标准化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出席培训班。
全省文明燃香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在合肥隆重举行
时间:2012-06-14 20:08来源:安徽旅游政务网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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