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国家旅游局、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国家旅游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江西旅游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杜江副局长、刘金平纪检组长和省政府朱虹副省长、省旅游局王晓峰局长、省发改委熊毅副主任等领导出席仪式,朱虹副省长、杜江副局长分别代表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在备忘录上签字。
|
|
江西省政府与国家旅游局签署旅游发展合作备忘录 |
根据这次签约确定的局省旅游发展合作机制,双方将成立局省旅游工作协调委员会,共同研究江西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江西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国家旅游局将加大对江西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江西旅游规划水平,加快支持鄱阳湖生态旅游区、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圈、赣西绿色精粹旅游圈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高品位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支持江西开展旅游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旅游标准化建设。江西省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强旅游规划工作,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旅游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对外宣传,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江西旅游大省建设步伐。
|
|
签约前,双方就相关合作事项举行了会谈。
朱虹代表省政府对国家旅游局长期以来给予江西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朱虹说,江西生态环境优越,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提出建设鄱阳湖生态旅游区和建设旅游产业大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与国家旅游局在规划编制、人才培训、市场开发、景区设施等方面对我省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十二五”期间,希望国家旅游局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家旅游局有关司室,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及上饶市、鹰潭市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见和签约仪式。
随后,江西省旅游局和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青旅、南湖国旅、春秋国旅等五大旅行社同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备忘录
为加快江西红色旅游强省、生态与乡村旅游名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步伐,国家旅游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就局省旅游发展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
国家旅游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成立局省旅游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共同研究江西旅游产业发展的有关事项。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相关工作分别由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江西省旅游局承担。
二、国家旅游局加大对江西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
(一)支持江西提升旅游规划水平。帮助和指导江西编制(修编)重大旅游发展规划,帮助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与规划编制及各阶段规划论证评审工作。在编制国家旅游专项规划、区域性旅游规划时,把江西作为中部崛起的重点,纳入国家和区域旅游业发展重点。
(二)支持江西加快高品位旅游目的地建设。大力支持江西加快旅游产品优化升级,重点支持鄱阳湖生态旅游区、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圈、赣西绿色精粹旅游圈建设,支持鄱阳湖生态旅游区按照国家标准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指导江西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支持婺源月亮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及江西温泉旅游度假区发展。
(三)支持江西旅游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加大对江西入境旅游市场开拓的支持力度,把“江西风景独好”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国家旅游局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国家线路统筹、对外宣传上支持江西极品和黄金旅游线路的推广。支持江西旅游业界与世界旅游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旅游机构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
(四)支持江西开展旅游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支持江西通过资源整合,组建大型旅游集团,帮助推动优秀旅游企业上市。加强对江西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帮助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投资商、旅行商和品牌酒店公司等企业到江西投资及管理旅游企业。帮助、指导江西旅游信息化建设。支持江西加快旅游商品产业化步伐,帮助培育一批地域标志性旅游商品。
(五)支持江西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江西旅游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学习机制,采取“送进去、请出来”的方式,对江西的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形式多样的分级分类培训。以“送教上门”的形式支持江西举办旅游经济发展研讨班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导游员培训班。
(六)支持江西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动实施旅游标准化战略。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方面,将江西作为标准编制的重点调研与试评省份。把江西作为导游服务规范和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的试点省份。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重点
(一)加强旅游规划工作。在国家“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构建以《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鄱阳湖生态旅游区规划》为主线,红色旅游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温泉旅游发展、精品线路详规等专项规划为补充的旅游规划体系,科学指导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科学策划、重点扶持一批对旅游产业大省建设有重大支撑和影响的旅游项目。
(二)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景区城市乡村旅游相统筹、红色绿色古色旅游相融合、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相促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快鄱阳湖生态旅游区、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圈、赣西绿色精粹旅游圈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推进旅游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融合、与一二三产业相融合,强力推进红色、绿色、古色旅游业态融合,打造旅游新亮点,培育经济增长点。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探索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扩大旅游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江西旅游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加快组建省级综合性旅游集团和专业集团,提高旅游企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旅游企业市场化运作水平,争取培育2—3家优秀旅游企业规范上市。
(四)加快旅游设施建设。加快省内旅游公路、省际公路连接线和乡村旅游公路、自行车旅游专道、特色景观道路建设,推进湖泊型旅游景区生态码头建设,增开省内外重点旅游城市间专列和支线航班。加快旅游节点城市和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停车场、自驾车营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高星级旅游酒店建设,发展特色旅游餐饮,完善旅游购物网络。搭建江西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平台,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旅游对外宣传。把旅游宣传作为全省对外宣传的重点,将江西旅游整体形象在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央视网和主要客源市场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列入省内主要媒体的公益广告。
(六)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税费优惠政策。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并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按比例增加。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旅游导向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