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旅游网络营销工作深入开展,依托专业技术团队为全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旅游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和旅游电子商务运营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省旅游局将开展山东省旅游网络营销技术服务单位公开征集活动。
一、征选范围
本次征选范围包括以下三类:
1、“淘宝旅行”网店技术代理服务商
2、旅游视频创意制作服务商
3、目的地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网站制作营销服务商
二、资质要求
1、“淘宝旅行”网店技术代理服务商
(1)通过“淘宝网”运营服务商认证;
(2)从事过旅游类网店代理相关业务经验;
(3)具有目的地、景区、旅行社等网站设计开发营销经验;
(4)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能够基于淘宝开放平台开发技术接口和应用,并有成熟的产品案例;
(5)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已成立满3个会计年度。
2、旅游视频创意制作服务商
(1)具备旅游类视频创意制作尤其是面向海外受众(网民)传播推广方面的经验、经历及案例,具有参与县级以上旅游城市及景区形象片、广告片、专题片的拍摄制作经验;
(2)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已成立满3个会计年度。
3、目的地旅游网站、旅游企业网站制作营销服务商
(1)熟悉山东省目的地旅游资源和产品;
(2)具备目的地网站开发营销经验;
(3)具备网络搜索优化、搜索营销行业经验;
(4)具备旅游目的地官网、旅游企业网站与OTA合作对接经验;
(5)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已成立满2个会计年度。
对于应征山东旅游海外网站建设的企业,资质要求为:
(1)熟悉山东省目的地旅游资源和产品;
(2)具备目的地海外网站开发营销经验;
(3)具备网络搜素优化、搜索营销行业经验;
(4)具备旅游目的地海外官网、旅游企业网站与OTA合作对接经验;
(5)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注册地在海外网站所属国家(地区)当地,已成立满2个会计年度。
三、征选流程
1、申报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国内各类服务商均可报名,企业可根据自身优势,从上述各类中选择报名,范围不限。
申报期限为2013年8月1日至8月20日(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登录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查阅和下载申报材料。
2、评选阶段(8月20日—8月30日)
省旅游局将组织相关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各类服务候选企业名单。
3、对外公示
候选企业名单将在山东旅游资讯网、山东旅游政务网对外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省旅游局正式将入选企业推荐给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和全省旅游企业,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从中选择所需服务合作商,开展本辖区本企业旅游网络营销工作。
四、应征需提交的资料
1、 “淘宝旅行”网店技术代理服务商
(1)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认可,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淘宝网”运营服务商资质证明;
(4)应征企业概况;
(5)类似项目业绩:
旅游类网店代理业务(提供相关案例不少于1个)、
目的地、景区、旅行社等网站设计开发营销(提供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