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内蒙古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强旅游法制宣传教育,8月13日,自治区旅游局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全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培训班。全区旅游系统189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有关领导从《旅游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立法宗旨等方面着手,通过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学员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了《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以及从法律角度解决旅游业发展中普遍关注的资源保护、旅游者权益保护、产业促进等问题。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的贯彻实施《旅游法》培训班,引起旅游系统的交流探讨讨论。不少与会人员认为,有法可依后,旅游业界将掀起一股优胜劣汰之潮,旅游法的诞生和贯彻将有效解决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
此次培训后,全区各地还将继续开展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王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