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旅游局正式启动2011年经厦门口岸赴金澎台地区旅游组团奖励受理工作, 奖励对象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组织大陆居民经厦门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的大陆各省、市、自治区赴台游组团旅行社或金马澎游组团旅行社。奖励以各省、市、自治区赴台游组团旅行社或赴金马澎游组团旅行社组织的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的人次为依据,一般赴金、澎、台旅游按50元人民币/人次奖励组团旅行社。此外,对组团经大陆其他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返回大陆时经厦门口岸进入的组团社,参照该标准予以奖励。
在2009和2010年,厦门市就已率先实施并兑现了对大陆各赴台游组团社组团经厦赴台旅游的奖励,获得较好的反响。近期,厦门市继续实施经厦门赴台旅游组团奖励举措,希望能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客源市场、拉动旅游消费,鼓励旅行社组织大陆游客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
《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厦门口岸赴金澎台地区旅游组团奖励工作的通知》全文可关注厦门市旅游局政务网,网址:http://www.xmtravel.gov.cn/news/1382061425243.html
(林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