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鼓浪屿“假导”整治小组在旅游市场巡查中发现“假导”吴某涉嫌持假导游证上岗带团,在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厦门市旅游执法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取证,确认了吴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事实,厦门市旅游局依法对吴某的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了《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我省第一张罚单。
为有效打击鼓浪屿“假导”扰乱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旅游、公安、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今年十月一日《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已累计对4名“假导”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厦门市相关执法部门和“野导”整治小组累计劝导游客拒绝接受假冒导游人员服务43批190余人次,有5名“假导”因使用伪造、变造导游证先后被公安机关拘留,鼓浪屿“假导”数量明显减少,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阶段,厦门市旅游执法机关将充分利用《旅游法》实施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高密度检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特别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旅游法》第35条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求全市旅行社严格依照《旅游法》,规范旅游合同签订,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对市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旅行社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加强安全把控、强化导游管理、提升服务品质。(苏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