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贾大雷)昨天下午,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关心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哈尔滨市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哈尔滨市文化发展规则纲要》提出,到2015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比重力争达到6%,将我市建设成为文化风尚优良、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品位高雅、文化综合实力较强的现代历史文化名城。
提升四个形象实施八大工程
《哈尔滨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未来5年,我市将努力实现和谐文化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文化发展环境优良、文化名城形象明显提升。通过提升冰雪之城、消夏之城、时尚之城、音乐之城“四个形象”,实施文化精品建设、文明素质建设、文化设施建设、文化特色弘扬、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品牌塑造、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培养“八大工程”,在城区内实现“一轴、两带、八大文化功能区”的文化发展布局,为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文化大都市打下基础。《纲要》从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多项主要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进行宏观调控;完善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拓宽文化发展资金投入渠道;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重点发展六大产业十大园区
《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我市要重点发展新闻出版业、影视制作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广告会展业及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六大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包括平房动漫文化产业园区、群力文化产业园区、太阳岛文化产业园区等“十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加大政策扶持,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规划》提出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文化品牌战略,重点加强哈尔滨市国际冰雪节等12项文化品牌建设。
对民营文化企业给予七大政策扶持
《关心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围绕民营资本可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和形成发展合力四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对民营文化企业在税收、资金、工商、投融资、土地、人才、奖励等七个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会议指出,国家、省、市对文化发展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哈尔滨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部署,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促进我市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两个规划,切实落实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和推进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力促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朴逸,市委常委、副市长凌振国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