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杜绝虚假、违规旅游广告宣传。近期,萧山区旅游质量监督所对辖区旅行社的广告发布实行提前备案制度,对旅行社广告发布实行先备案、后发布,再检查。
旅行社在发布旅游广告之前,必须先报送设计文案进行登记备案,由区旅游质监所对广告文案进行审查、备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后才能正式对外发布。审查的内容主要是:旅行社是否发布超范围经营广告;旅行社广告是否标明旅行社全称及许可证号,是否标明旅游线路主要内容、价格,委托代理招徕业务广告是否注明被代理旅行社的名称;是否刊登低于成本价的旅游信息。正式广告发布后,区旅游质监所将根据有关要求对旅游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及时备案,违规发布旅游广告的旅行社要求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予以曝光。
通过旅游广告提前备案,使虚假旅游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违规旅游广告明显减少,旅游广告行为基本得以规范。同时,也提高了游客对旅游广告的信任度,提升了游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