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聘用不具导游资格的人员进行带团;旅游安全教育制度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今后一段时间内,这些旅游行业中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据悉,在开展“打非”工作,推进旅游安全执法行动方面,将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旅行社未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必要措施的;旅行社擅自租(使)用无合法运营资质车、船和雇用无合法资质驾驶人员运送旅游者的;旅行社聘用不具导游资格的人员进行带团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游企业其他非法违法的行为。
在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旅游安全治理行动方面,将重点治理以下内容和问题:旅游安全教育制度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旅行社企业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建立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星级饭店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景区(点)不建立健全游客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水景区(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无上岗资格证。(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