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云南省正在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近期发现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批导游司机被列入黑名单。
一、 对导游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委派旅行社的处理情况:
(一)导游颜俊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当言语胁迫游客进行购物的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扣除导游人员计分10分,不予通过年检,收回《导游证》,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委派该导游的昆明康辉永立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对旅行社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导游何双报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当言语胁迫游客进行购物的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扣除导游人员计分10分,不予通过年检,收回《导游证》,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委派该导游的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旅行社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导游李占春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威胁辱骂游客的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扣除导游人员计分10分,不予通过年检,收回《导游证》,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委派该导游的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旅行社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周黎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语言粗暴、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由丽江市旅游局取消其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委派该导游的丽江森龙旅行社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旅行社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五)喇光辉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态度恶劣、语言粗暴的行为。由丽江市旅游局取消其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委派该导游的丽江阳光假日旅行社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旅行社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六)尼玛茨仁(文冬成)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胁迫游客消费的行为。由迪庆州旅游局取消其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进一步追查委派该导游的旅行社。
(七)姚玄波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胁迫游客消费的行为。由迪庆州旅游局取消其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三年,列管期限内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和申请导游资格考试。进一步追查委派该导游的旅行社。
二、对旅游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旅游汽车公司的处理情况:
车牌号为云AL1138的旅游车辆驾驶员王仁强、车牌号为云AL1406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杨建智、车牌号为云AL1345的旅游车辆驾驶员秦飞、车牌号为云R95998的旅游车辆驾驶员秦红林在接待游客过程中使用不恰当语言、胁迫游客购物,且服务态度恶劣。
依据《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昆明中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石林兴利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运通分公司四家单位对服务质量进行整改,对四家单位2012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服务质量计10分。
依据《云南省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收回上述四名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列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列管期限为一年,列管期限内不得驾驶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申请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