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3男1女)内地旅客凌晨在香港机场疑因服务问题与2名机场女职员争执,4人更涉嫌非礼及袭击职员被捕。(《扬子晚报》7月28日)
经过这么多年黄金周旅游的培育,现在中国人喜欢出境旅游,也普遍增长了维权的法律意识。香港、澳门相继发生大陆游客纠纷事件,且均有有拳动手维权行为,惊动当地警法机关。常言道“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对来言,中国游客还是老实本分的,若导游没有违规行为,在境外中国游客若不是忍无可忍,一般都能小事化了,因为出门在外一般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打人事件已经发生后,影响已经造成。有人认为最近香港、澳门旅游业出现的问题显示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还存在商业和政治文化不够融合的问题,双方都需要做出努力。笔者认为,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游客在冲突中所表现出来的非理性的冲动和暴力,更有必要反思的是,当游客不满意的境外旅游服务质量时如何才真正能够更加合理和理性的维权?哪里可以投诉?哪里可以维权?
旅游者好不容易有个旅游时间,出境旅游肯定想游玩得尽兴尽情、愉快怡然,谁也不想发生任何窝心、失望、气愤的事情。但若出现旅游纠纷时,应当怎样保护自身的利益呢?进行旅游投诉时又应注意哪些事项呢?目前我国旅游业爆炸式增长,存在全国性的供需不平衡,使得服务粗放、质量不高,旅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作为我国出境旅游重要目的地,港澳地区面临庞大的内地客流,同样存在供给和服务瓶颈。旅游者在港澳地区遇到纠纷时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要及时冷静处理。比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若言语维权失败后,千万不能动手打人发生全武行,这只能造成大陆人文明素质依然比较差的印象。
其实境外维权,特别是消费讼争往往耗时耗力。比如港澳地区旅游者若发生售出珠宝玉器真伪争议,一般在退货时店家将按当地“行规”以扣除佣金、手续费等名义扣除购买者部分货款,而不会依照内地惯例实施“退一赔一”,所以在来去匆匆的境外游期间,购买贵重珠宝一定要慎之又慎。其实这种购买行为不能算是欺诈,应当是一种自由购买行为。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旅行社的义务,这也算是现行法律中的一个盲点。在法律不能保护旅游者的时候,旅游者只能自己去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很可能会考虑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如果目前国内的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责任,吃亏的只能是旅游者。可以这样说,若旅游者在境外受到不满意的服务,维权难度非常大,最终导致旅游“拳维”也是被逼无奈!
但作为一个讲文明的中国人,出境旅游则代表的中国形象,应谨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开宗明义16个字是“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不能用拳头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应该用法律守护自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