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去哪儿收到了艺龙就库存分销协议在北京对其发出的民事诉讼案的传票,艺龙指控去哪儿违反合同条款,并主张(i)大约45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以弥补艺龙截至2013年9月的所谓亏损;(ii)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时间内强制履行库存分销协议。
去哪儿将会应诉,并将根据库存分销协议捍卫自己的权益。此次诉讼的结果无法预测,但倘若法官裁决去哪儿部分或全部败诉,都有可能令其遭受巨大损失,并有可能对其运营业绩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尽管发起了这一诉讼,艺龙还是与其他TSP一样,仍在使用并将继续使用去哪儿的标准的P4P服务,并根据另外的合同以CPC为基础进行收费,这对去哪儿的整体商业和财务表现没有实质性影响,而且相关合同也不存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