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智能监管设备,可随时抽查上岛导游IC卡
《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厦门市旅游执法机关携手公安、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加强鼓浪屿旅游市场监管,开展“假导”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旅游团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十一”黄金周以来,旅游执法机关已对5名“假导”、1家旅行社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5名使用伪造、变造导游证“假导”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1名涉嫌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人员开出全省第一张罚单。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宣传活动,发放《旅游维权手册》、《鼓浪屿自助游指南》3万多册,劝导游客拒绝接受假冒导游人员服务67批、382人次,鼓浪屿旅游市场环境明显好转。
一是开展“假导”专项治理活动。充分利用《旅游法》实施这一有利契机,厦门市成立了“假导”整治小组,由鼓浪屿旅游质监所牵头负责,旅游、公安、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密切配合,对于涉嫌违法行为案件,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及时跟进,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对“假导”违法行为严惩不贷,通过联合执法,合理治旅,有力打击“假导”利益链条上各相关利益方的不法行为。
二是开展旅游市场高密度检查。开展旅游市场常态化、高密度检查,厦门市旅游质监所选派5名工作人员常驻鼓浪屿景区,实行黄金周7天、平日5天市场检查,对旅行社、导游员团队操作规范进行常态化监管;鼓浪屿质监所开展高密度市场巡查,协同公安、城市执法等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最大限度挤占“假导”违法招徕空间。
三是创新目的地智能监管手段。今年以来,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增配了4台智能监管设备,投入鼓浪屿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大力推行“旅游团队监管平台”,加大导游IC卡检查力度,《旅游法》实施以来,累计抽查旅游团队7400多个、导游人员2600多人次,有效杜绝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进行导游活动、导游员转卖门票签单和派团单、导游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旅游市场明查暗访。厦门市、区旅游质监部门从游客反映强烈、旅游投诉较多、新闻媒体曝光等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入手,以旅行社门市部和旅游购物点为突破口,实行市场明查和“游客”暗访双管齐下,掌握“假导”活动规律,摸清“假导”利益链条,力求清除检查死角,坚决杜绝违法行为。《旅游法》实施以来,累计开展旅游市场明查暗访20余次,检查门市部、购物点50余家。(文/陈少明 图/林育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