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张盖有浙江某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上被曝光,这张单子显示,引导游客购物后导游最高提成可达50%;一床558元的蚕丝被,提成竟高达255.8元,长久以来一直为人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民众的广泛关注。
“如果蚕丝被是明码标价,价格透明,也无质量问题,执法部门很难处理。因为过程中没有强买强卖,不犯法。如今,我们一方面要求旅行社进行规范,另一方面提醒游客理性消费。”杭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葛永明这样表示,确实!
相信很多旅游者都有和导游“斗智斗勇”的经历,因为购物问题,导游和旅游者之间经常发生不愉快,他们抓住一切机会蛊惑旅游者,购物少,导游脸色难看,可购买的东西一墙之隔价格往往就有很大的差距。很多人都对导游一肚子怨气,这次也不例外,首先受到质疑的当然是那些不良导游。
但平心而论,出现这些现象,并不仅仅是导游一家的原因。在国内,为了节约成本,很多旅行社与导游保持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而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很多导游没有工资,没有保险,更有甚者,旅行社会在导游带团前向导游收取“人头费”,让导游“自负盈亏”。
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规避了几乎所有风险,所以他们会不遗余力地推出低价团,以争取更多的客源。缴纳的团费低,不够花费怎么办,难道要导游倒贴游客的食宿费?怎么可能!羊毛出在羊身上,导游会不择手段,从旅游者身上榨取钱财。
为此,有人在呼吁治理旅游市场的同时,也提醒游客不要一味地贪图便宜而自愿跳上“贼船”,旅游时应挑选价位合理、口碑良好的旅行社,因为那些超低的报价背后肯定会有购物陷阱等种种问题。
显然,把板子打在导游一家身上,是不合理的,乱象背后的整个旅游生态环境,才是一切的根源,这其中,除了导游,还有旅游者,通往旅游乱象的道路也是每个旅游者的隐忍、沉默和贪婪铺就的,此外,还有旅行社的不负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以及若隐若现的地方保护主义。
2010年5月1日,新《旅行社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该条例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招揽旅游者;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条例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购物佣金等现象。
每一个现象的背后,都有相关社会政策的考量。虽然,再用心良苦的制度也难免存在遗漏性和滞后性,然而,层出不穷的丑闻还是告诉我们,一定是旅游业的制度设计出了问题。
说到这里,我们的结论已经不言自明了,那就是,必须重建相关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理顺旅行社和导游的劳动关系,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并建立严格的惩戒制度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