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旅游局公布今年第一季度旅游质监工作情况。据了解,该季度共受理旅游投诉11起,为消费者理赔金额为6868元,均由责任旅行社现金支付,未动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另外市、区旅游局共上报2起旅游投诉,新会区和鹤山市各1起。
据了解,第一季度市旅游质监所受理的11起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减少3起,同比下降21.40%。而投诉内容全部涉及旅行社,包括旅行社擅自改变出国航班改变行程、旅行社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退还旅游团费、导游收取的门票费用比实际景点公布的门票价高、司机服务态度差、随意降低住房标准等。
此外,今年第一季度,质监所还组织旅行社专项检查3次,发现旅行社发布超范围出境游宣传广告、歧视性定价及有强迫游客购物的违规现象、违规刊登出国签证和出境游广告等,针对这些情况,旅游局已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予以整改,并表示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