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关注一下全国的有关资料,这样一组统计数据的对比结果,也许更是你想象不到的。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我国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为339.5亿美元,2010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为458亿美元,从2006到2010,在“十一五”计划的四年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共增长了34.90%,如扣除四年间消费品上涨因素(13.84%),则四年间的实质性增长为21.06%。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的《入境游客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入境游客旅游购物花费占其旅游总花费的31.8%,2010年其旅游购物花费却只占其旅游总花费的25.1%。如果就此测算,则2006年入境游客在华旅游购物的总花费约为107.96亿美元,2010年入境游客在华旅游购物的总花费约为114.96亿美元,四年中总增幅仅为6.48%,如扣除四年间消费品上涨因素(13.84%),则“十一五”的四年间入境游客旅游购物花费非但没有出现实质性增长,反倒出现了下滑。在我们正从旅游大国走向旅游强国的时候,这种现象的出现,实在不能不叫人感到震惊。
在“MADE IN CHINA”畅销全球的时代,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商业和旅游业都有着很好基础的大城市,在发展入境旅游的旅游购物上,能不能有引领全国的创新开拓?
二、走出国内旅游的购物困境
旅游活动中的购物本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而且有过旅游经历的人,也几乎都有过旅游购物的喜悦和购买的冲动。可是,这些年来由于零负团费的陷阱,由于团队旅游安排购物次数过多过频,由于一些购物场所货不真价不实,从而让人们产生了某些反常的思维模式,好像旅游中的购物不是旅游内容一样。于是旅游中的排斥购物情绪,乃至旅行社“纯玩团”的推出,旅游行程中不许购物的规定等,也都应运而生。其实越是这样,问题就越大。为了吸引游客购物,招揽游客,不仅原来不守法的商家想出了更多的花招,甚至原本守法的商家也着急起来,以致更高额的“回扣”,向旅行社、导游、司机等的更普遍的商业贿赂,便更广泛地蔓延开来:不仅零负团费的团队怨声不断,连豪华团也不断地“扎店”了。
让人百思不得一解的是,难道旅游者真与旅游购物有仇吗?为什么一定要把旅游购物从旅游中排挤出去?中国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不是被外国媒体惊呼称为自愿的“购物狂”吗?如此反差的产生原因在哪里?其中除了旅游群体的差异、产品的差异之外,还有一个购物的环境问题,旅游购物的诚信问题。所以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应该是把旅游购物从旅游中排挤出去,而是旅游购物环境营造与交易的诚信,是商品的组织和商品类型、质量与花色品种等问题的解决。因为除了中高收入居民出境旅游需要购物外,中低收入群体以及高收入群体的国内旅游也同样需要购物。
那么如何构建旅游购物的诚信呢?
以前我们对购物陷阱的处罚对象,往往集中在问题的下游,也就是抓住了导游和司机来处罚。其实它的上游是组团社和地接社早已做好的零负团费的圈套,而零负团费的生存环境却是商家的明目张胆的商业贿赂,这才是问题的源头。
也就是说,是商家的高额“回扣”挖掘了旅游购物的陷阱;组团社和地接社以零负团费作为合伙的契约,迫使导游和司机成为请君入瓮的推手;当游人受骗有所觉醒时,人们却找错了方向,误将购物陷阱等同于旅游购物,从而使得旅游购物的声誉扫地,也使得游客和导游间的关系常常变得很不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年10月就要开始实施了。其实在《旅游法》之前,我国已经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旅行社条例》等,应该说这些法律法规对防止商业贿赂,防止恶意价格竞争,防止价格欺骗、防止强买强卖等方面已经有了许多明确的法条和规定。所以,不折不扣地执行《旅游法》的相应法条和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坚决制裁商业贿赂,取缔零负团费,就是我们下一步必须加强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重塑我国旅游的形象,也才能够恢复我国旅游购物声誉。